我们的研究显示,2009年年初,国家推出了基于原油成本加成的成品油定价方案,主要的内容包括:一、原油价格参照国际价格定价;二、汽柴油价格按照原油成本加成法定价,当三地原油价格22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达到4%时,国内考虑调整成品油价格;三、三地原油均价在80美元以下时,给予5个点的利润率,当高于80美元时,每上升5美元,扣减利润率1个点,直至为0,高于130美元时,成品油价格基本不动,采取补贴形式;四、零售价格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情况下自主决定,为民营批发和加油站留下了生存空间。综上所述,成品油出厂价格=“三地原油均价”+“加工成本”+“适当利润”。其中,“三地原油均价”为布伦特、辛塔与迪拜三地原油均价。
根据我们的了解,拟议中对成品油定价方案进一步改革包括如下两方面:第一,缩短调价时间,成品油调价间隔从目前的一个月缩短至10天,同时与之配套的是,作为成品油调价标准的三地变化率4%左右的幅度也有可能缩小;第二,三地原油均价在130美元以下,成品油的价格调整将不需要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按照定价公式,两大石油公司自主调整成品油价格,但调价幅度往上不得超过公式计算的幅度。
如果实施如上的改革,将对炼油企业形成实质性的利好。一方面,长期由于炼油不确定性导致的估值折价将出现明显的消失;第二,业绩层面也将有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