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期,秘鲁政府推行石油私有化政策。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许多有实力的企业先后向国外投资,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是率先走出国门的国有企业之一。在拉美地区,该公司首先从秘鲁起步,然后向委内瑞拉、厄瓜多尔等国扩展。1993年9月我抵达秘鲁首都利马担任中国驻秘鲁大使后,目睹并协助该公司在秘鲁的投资活动。
1993年,在秘鲁国家石油公司就塔拉腊地区第七区块油田私有化的国际招标中,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在美国注册的中美石油开发公司参加了投标并中标。10月22日中午,中秘双方在总公司驻利马办事处举行了该油田开采服务合同的签字仪式。出席签字仪式的有秘鲁能矿部长、秘鲁国家石油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等人,中方有总公司副总经理张永一及代表团成员。我和使馆参赞、武官应邀参加,见证了中秘石油合作的正式开始。
维护中国公司应得的经营权
1994年4月,秘鲁国家石油公司举行塔拉腊地区第六区块油田的国际招标。中美石油开发公司秘鲁分公司又参加了投标,并获得第二标。
开标7个月后,据来自秘鲁方面的消息称,中标的秘鲁西方石油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并未与秘鲁国家石油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不仅如此,他们还准备在与秘鲁国家石油公司签订合同后,将其经营权转让给另一家没有参加这次国际招标、没有经过资格预审的公司。这将直接损害名列第二标的中国公司的权益。
为此,王明才董事长找到秘鲁国家石油公司董事长询问此事,对方透露说,这是“老板”的决定,他无能为力。接着,王明才又正式致函秘方董事长,根据秘鲁招标规则和国际惯例申明理由,表示中国公司有兴趣接过中标公司放弃的经营权,与秘方签订第六区块服务合同,但几经催促未获答复。
在此情况下,王明才来到使馆寻求帮助。维护中国驻秘公司的合法权益、协调中秘双方的立场、为中国经济建设服务,是中国驻秘使馆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之一。我们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有关规章制度后,决定如实向秘鲁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中国公司的原则立场和正当要求。
12月9日,我和使馆政务参赞居一杰前往秘鲁能矿部约见部长,就塔拉腊地区第六区块油田的招标结果和中标公司经营权可能转让的问题,向他通报了我国公司了解的最新情况,请他对此事给予关注。
我告诉秘鲁能矿部长,对秘鲁西方石油公司经营权转让可能出现的问题,名列第二标的中国公司深表关切,并持有不同看法。中方认为:
第一,如果秘鲁西方石油公司在签订合同后,自己放弃经营权,而将经营权转让给另一家没有参加招标的公司,这种做法不符合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是损害中国公司和其他参加投标公司合法权益的。
第二,按照秘鲁国际招标规则和国际通行的惯例,如果中标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放弃经营权的话,理所当然地就应由名列第二标的中国公司来接替,而不是其他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中美石油开发公司秘鲁分公司是一家拥有先进技术和经济实力的企业,他们愿意扩大同秘方的合作,期望参与第六区块油田的经营活动。
秘鲁能矿部长说,秘鲁国家石油公司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中国石油公司可与它直接协商,以争取正当的合法权益,并将双方的协商情况抄送给他。他还强调指出,作为石油部门的负责人,他保证秘鲁国家石油公司将遵照有关招标法律办事,绝不会损害中国公司的合法权益。秘中关系近年来有很大发展,秘方不会使其受损。告别时,我把有关此事的一份“备忘录”交给了他。
为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12月12日,我和居一杰参赞去总统府,向总统特别顾问(藤森总统的弟弟)圣地亚哥介绍了中国石油公司对第六区块油田经营权转让问题的严重关切,以及我同秘鲁能矿部长就此问题的交谈情况,并征求他的看法。
圣地亚哥表示,对秘鲁西方石油公司经营权转让问题,要区别两种情况:
一是西方石油公司责任方的转让;
二是西方石油公司继续作为责任方,但与其他公司联合经营。
如果是前者将涉及法律问题,他不了解问题的细节,待向能矿部长了解情况后再告。
中国石油公司和使馆的工作取得了成效。此后不久,王明才董事长收到秘鲁国家石油公司的通知,同意由中国公司接管第六区块油田进行经营。1995年2月23日,双方草签了石油开采服务合同,经秘鲁能矿部、财政部和总统批准后即可正式签署。
7月25日,第六区块油田开采服务合同正式签署。出席签字仪式的,有秘鲁能矿部长、副部长和秘鲁国家石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中方有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张永一和驻利马办事处工作人员,以及使馆官员。双方公司董事长签字。我和有关负责人在仪式上致辞。
我在致辞时说:中国石油公司与秘鲁国家石油公司的合作是从塔拉腊第七区块油田开始的。一年多来,双方合作进展顺利。通过合作加深了了解,积累了经验。希望双方继续努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写好在第六区块油田上合作这篇文章,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塔拉腊盆地第六区块油田的储油量为第七区块油田的3倍,而且处于开发的初期。合同签署后,中国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采购先进设备,从当地雇用和培训数百名工人,制订并实施开发计划。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勘探、钻井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走上正轨,原油产量不断提高,为合作双方特别是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争取合作开发新油田的投标权
1994年12月,秘鲁国家石油公司又准备对塔拉腊地区第十区块和第十一区块油田进行国际招标。这两块油田处于内陆森林地带,是块处女地。当时,中美石油开发公司秘鲁分公司购买了资料包,并正式申请参加投标。
1996年1月16日,秘鲁石油私有化委员会正式书面通知,确认中国公司投标资格预审合格。此后,中国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这两块油田进行研究和评估。但是,8月29日,中国公司突然接到通知,秘鲁石油私有化委员会不同意该公司参加投标。
秘鲁石油私有化委员会突然改变决定使中国公司感到迷惑。9月4日,王明才董事长致信该委员会主席,申明理由,要求他们撤销这个决定,允许中国公司参加平等竞争。接着,他又找该委员会主席面谈,对方说这是上面的“政治决定”,同意不同意谁投标属于秘鲁的内部事务。秘方对王明才的申诉和要求毫无松动。
王明才出于无奈,向使馆反映了上述情况,希望使馆出面做些协调工作。我请王明才把秘方不同意中国公司参加投标的原因和中方申诉的理由写一份文件,连同有关材料,由我择机转交有关主管部门,促其查明事实真相,以招标规则为依据,使问题得到公平的解决。
9月7日,中国工程和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利马维修中心举行小型农业机械展览。藤森总统和部长会议主席、教育部长、议会副议长等人,应姜承勋总经理的邀请前来参观。在参观结束时,我相机向藤森总统谈及秘鲁石油私有化委员会拒绝中国公司参加投标事宜,并把准备好的有关材料交给他,请他亲自过问一下。他答应回去好好看看。
9月14日下午,作为秘鲁总统处理中国事务助手的议会副议长许会来到使馆,详细了解秘鲁石油私有化委员会不同意中国公司投标的原因及中国公司申诉的理由,我趁机把几份有关资料给他,请其转交总统。
9月16日,王明才董事长告诉我,秘鲁石油私有化委员会已向他发来正式通知,解除对中国公司参加投标的禁令,允许他们参加第十区块和第十一区块油田的投标。
9月19日,我按几天前预约的时间,准时来到秘鲁劳工部会见部长。该部长又是秘鲁促进私人投资委员会主席。我对他说,我上周提出想见他的目的,原是要向他通报一下中国公司投标第十区块和第十一区块油田遇到的麻烦。不过两天前,据中国石油公司说,问题已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今天来是向他表示感谢的。劳工部长说,秘鲁石油招标的大门,对中国公司是敞开的。
此后不久,中美石油开发公司秘鲁分公司正式参加了投标,开标结果名列第二。尽管中国公司没有中头标,但秘方改变决定给予中国公司参加平等竞争的机会,同时也使秘方从更多投标者的竞争中受益,应是符合双方利益的明智之举。(原载《党史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