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化学和石油工业管理体制历史沿革

   2018-01-22 石油设备网石油小子4940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设有燃料工业部和重工业部,分别主管石油工业和化学工业。

  1950年4月,燃料工业部设石油管理总局,统管全国石油工业。

  1950年6月1日,重工业部设化学工业局,统管全国化学工业。

  1950年11月、12月,轻工业部先后设立医药工业管理局和橡胶工业管理局。

  1953年1月,重工业部化学工业局改称化学工业管理局(简称中央化工局),下设14个处室,成为后来化工部的雏形。

  1955年7月3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燃料工业部,分别成立石油、煤炭、电力3个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是在石油管理总局的基础上成立的。

  1956年5月12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将原重工业部化学工业管理局与轻工业部医药工业管理局和橡胶工业管理局合并,组建化学工业部(简称化工部),主管全国的化学工业。

  1957~1959年,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化工厅局。

  1957年8月,化工部机构改革,撤销了专业管理局,并将机关职能司局减为10个,实际只设了7个,编制减为427人。以后司局又有所增加。这是化工部第一次大的机构改革。

  1964年,中央决定试办托拉斯。化工部成立了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和中国橡胶工业公司,对全国医药工业和橡胶工业实行集中统一领导。1968年,由于'文革'的影响,两个公司被撤销。

  1964年10月至1965年5月,化工部第二次调整机构,部机关设9个司局,同时设立了7个直属公司。

  1967年7月,化工部实行军事管制。8月1日,军管会人员进驻化工部。军管期间,许多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

  1970年6月22日,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合并,组成燃料化学工业部(简称燃化部)。燃化部下设15个组(相当于司局),组下又设小组(相当于处)。

  1975年2月1日,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将燃化部分为煤炭工业部和石油化学工业部(简称石化部)。

  1978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石油化学工业部,分别设立化学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由此,石油、化工的行业主管部门再次分开,形成了各自独立的管理体系。

  1978年6月7日,国务院批转卫生部报告,决定成立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化工部医药局于1979年1月成建制地划归国家医药总局,并改称中国医药工业公司。此后,化工部不再管理化学医药企业。

  1981年,国务院决定,石油工业实行1亿吨原油产量包干,由石油部承包,实施5年。

  1982年2月1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京成立。公司隶属石油部,从事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和对外合作。

  198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将原来分属石油部、化工部、纺织部管理的39个石油化工企业划归总公司领导。总公司直属国务院。

  1988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石油部,成立能源部,作为石油工业的主管部门。能源部后来又于1993年3月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撤销。

  1988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原石油部改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直属国务院领导。同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分立,也直属国务院领导。

  1988年10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化工部进行了重组后的第一次机构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化工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厅)14个,编制650人;同时设7个机关口事业单位,5个机关口企业单位,2个附属单位;撤销部党组,实行部长负责制。与1978年化工部重新组建时的机构相比,机关司局减少了3个,人员精简了1/4。

  1993年9月,化工部再次进行机构改革,进一步压缩机构和人员。确定机关编制为320人,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正副司局长36名,12个职能司(厅)。同时成立了中国昊华化工(集团)公司等一批直属公司。

  1997年1月,成立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归地质矿业部领导。

  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7个主要工业部,改设国家局。将化学工业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行政职能合并,组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与其他几个国家局一起,统由国家经贸委管理,成为委管局。局机关设5个职能部门,编制90人。各省市化工厅局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也进行相应改革,原则上均予撤销。

  1998年3~7月,国务院决定改组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公司。7月27日,两大集团公司同时挂牌成立。 2001年2月19日,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撤销;2001年4月28日,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宣布成立。

  原国家化学工业部直属高校为:

  原北京化工学院,现为北京化工大学,学校创办于1958年,隶属原化学工业部领导,1960年10月中央决定列为全国重点大学。"文革"期间,学校遭到严重破坏,1966年-1970年5年间,学校停课,中断招生。1971年-1976年招收6届工农兵学员。1971年10月与北京化纤工学院合并(校名为北京化工学院),这期间学校对专业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停办了全部尖端绝密专业,增设了若干新专业,全院共设置5个系14个专业。1977年10月恢复统一高考招生制度,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78年招收首届研究生,同年10月北京化纤工学院从北京化工学院分出,改称北京服装学院。1994年2月学校更名为北京化工大学,1996年4月原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并入,1998年9月划转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 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

  原南京化工学院,现为南京工业大学,1958年化工系从南京工学院分出建立南京化工学院,隶属原化学工业部领导,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5年4月更名为南京化工大学。1998年7月由化学工业部管理划转归江苏省管理。2001年原南京化工大学与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江苏省省属重点高校。

  原青岛化工学院,现为青岛科技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9月创建的沈阳轻工业高级职业学校,1956年8月迁至青岛,改名为青岛橡胶工业学校,1958年9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组建为山东化工学院,1984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青岛化工学院,1998年划转山东省领导,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青岛科技大学。

  原武汉化工学院,现为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

  原化工部南京动力专科学校,现为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1954年筹建,1955年正式招生,后历经多次调整更名,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南京化工动力专科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被化工部列为部属重点院校重点

  原郑州工学院,现为郑州工业大学,原化学工业部所属的重点院校,创建于1963年。1998年8月起,由中央和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

  原沈阳化学工业技术学校,现为沈阳化工学院,始建于1952年7月15日,隶属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1953年10月,学校隶属中央重工业部,更名为“重工业部沈阳化学工业学校”。1956年国家组建化学工业部,学校由隶属重工业部转为隶属化学工业部;1958年8月10日学校升格为本科正式建立“沈阳化工学院”,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1960年6月,经辽宁省委批准,学院更名为“辽宁科学技术大学”,1978年7月恢复原校名“沈阳化工学院”,学校重新隶属化学工业部;1998年8月国家调整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原连云港化学矿业专科学校,现为淮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原化学工业部直属高校,面向全国招生。2002年4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将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同时撤销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建制。

  原化学工业部兴平化工学校,现为陕西工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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