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石油工业诞生已经有150多年的历史,国际石油市场及其价格体系的演变先后经历了跨国石油公司的殖民定价体系、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官方定价体系、市场供需为基础的多元定价体系、期货市场为主导的定价体系、石油市场多方制衡定价体系等五个阶段。
一、跨国石油公司的殖民定价体系
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和西方跨国石油公司控制着国际石油价格,其突出特点是“标价”。西方“七姊妹”跨国石油公司凭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租让协议”控制了中东地区的绝大部分石油资源,同时将由跨国石油公司单方面决定的石油价格强加给中东产油国,因此二战以前3美元/桶的油价水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殖民价格。
二、OPEC官方价格的形成与衰落(1960年以前)
1960年OPEC组织成立标志着当时决定西方世界石油成本的控制权开始逐渐向OPEC转移。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官价”。即OPEC定期公布的沙特阿拉伯轻油价格,可以说是“标价”的结束,“官价”的开始,是OPEC不断取得胜利在国际石油市场取代国家大石油公司成为国际石油市场新主角的时代。
三、市场供需为基础的多元定价体系(1960—1970年)
1979年伊朗革命触发第二次石油危机,跨国公司长期合同之外超产的石油进入短期现货市场交易,现货价格不再完全随同长期合同价格而变化,逐渐成为石油公司和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参考价”。非OPEC产油国产量上升,主要石油消费国消费量增长趋缓有的甚至下降,以沙特阿拉伯轻油为基准的OPEC“官价”无法维持,于是出现了一个便于多方面接受的“一揽子参考价”。与此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远期交易大量出现,期货市场也孕育诞生。
四、期货市场为主导的石油定价体系(1980—1990年)
1980年以后,非OPEC国家产量逐渐上升,OPEC国家在其市场份额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为了摆脱死板定价的束缚,开始让长期合同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挂起钩来。这种方式成为世界石油市场广泛采用的合同模式。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是“期货价格”。由于期货市场参与者多,流通量大、价格发现及时、能较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等,从而使各方自觉地接受了期货价格而放弃了“官价”和最初意义的参考价。
20世纪70年代后期,英国推出了布伦特(Brent)远期合约,1988年英国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推出了以该远期合约为清算基础的布伦特期货合约(2001年,IPE为洲际交易所收购,ICE)。1983年,美国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推出了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期货合约。目前,期货价格已经成为国际石油市场最重要的基准价格,WTI原油期货和Brent原油期货是全球石油市场最重要的两个定价基准。
五、石油市场多方制衡定价体系(1990年之后)
20世纪90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OPEC强调价格机制,设想建立一个当油价高于28美元/桶和低于22美元/桶就相应增产或减产的机制,以此来协调OPEC的行动。但是石油市场和价格的主宰者由单极变成了多极,石油价格成为石油市场多方制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