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开始是在苏联的援助下发展中国的石油工业。学习苏联经验,优先发展西北地区,恢复原有油气生产,恢复人造油生产。1950年燃料工业部召开“第一次全国石油工业会议”,确定了石油工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在三年内恢复已有的基础,发挥现有设备的效能,提高产量。”1955年成立石油工业部,加强了在全国勘探开发石油、天然气的力度。这一时期主要进展是:
玉门油田建成石油工业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以玉门油矿为重点恢复和发展老油田生产。1950~1952年三年恢复时期,玉门油田新增生产井30口,1952年产油14.3万吨。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玉门被列入全国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之一。1955年老君庙油田全面投入开发,1956年发现鸭儿峡油田,到1958年产油105万吨。自1950年至1958年,玉门油田共产油373万吨,占全国原油总产量454万吨的82%,成为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
新疆克拉玛依油田的发现。1950年,中国和苏联联合创办新疆石油股份公司,开采独山子地区的石油。1950年~1954年,中苏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共生产原油17.5万吨。1954年12月31日,苏方股份移交给中国。克拉玛依油田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1955年10月31日发现井1号井喷出原油,1956年试采,1957年有生产井74口,年产原油7万吨,1958年产油35万吨。
恢复四川天然气工业。1956年~1958年相继在四川找到东溪、高木顶、阳高寺、卧龙河等气田,建成圣灯山气田。1950年四川生产天然气466万立方米,1954年产气1100万立方米,1958年产气8483万立方米,占全国总产量80%。(石油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