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百万石油人的拼搏奋斗,1978年底我国原油产量首次突破年产亿吨大关,达到1.04亿吨,使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第八个产油大国。但由于长期资金投入不足,1979年之后原油生产连续两年徘徊不前,呈下降之势。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出口创汇的重要来源,稳产一亿吨原油成为石油工业发展的紧迫任务。为此,石油工业部向中央提出了一亿吨原油产量包干的改革建议。中央很快批准,从1981年起对石油工业实行一亿吨原油产量包干政策,在完成原油生产任务后,可将超产原油按国际市场价格出售,价差收入由石油工业部留用。这一政策大大地调动了石油企业的生产积极性,缓解了发展资金短缺的矛盾,促进了原油产量的稳步提高,使我国原油产量1985年即达到1.25亿吨。这项重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曾有过调整,但从总体上一直延续到1994年。
作为我国的三大油企,“三桶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就是在那个时期快速发展壮大起来的。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到2000年实现工农业生产总会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用好1亿吨原油资源,振兴石油化学工业,是中央确保翻两番的重大战略举措之一。
在石油工业部和有关部委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83年3月10日,国这经委、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联合上报关于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报告。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4部委的报告,决定组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央规定:中国石油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盈亏自负的经济实体,对所属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7月12日,中国石化总公司在北京成立,作为部一级经济实体,直属国务院管理。通过这一改革,打破了“条条”和“块块”的分割,将原来分别归属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和若干省区市管理的39个重要炼油、化工、化纤企业,组成了一个行业性总公司。这对优化生产要素组合、作好1亿吨原油资源、振兴石油化学工业,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1984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石化总公司《进一步推进改革,提高经洗涤剂效益的方案》,确定1985—1990年中国石化总公司实行“四定”“四保”“四包”为主要内容的投入产出承包。目标是6年内累计完成投资300亿元,实现利税900亿元,其中1990年实现利税200亿元。在胜利完成首轮承包任务的基础上,国家对中国石化总公司又实行了1991—1995年的第二轮投入产出承包,其主要内容是“五包”“五定”“三保”,目标是5年累计完成投资545亿元,实现利税1000亿元。到1995年也都超额完成了承包指标。
中国石化总公司在两轮投入产出承包过程中,充分运用承包经营的机制作用和中央给予的支持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建成投产了20世纪70年代末成套引进的包括4套30万吨乙烯在内的10个大型石油化工项目;充分发挥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搞好原料互供,优化资源配置,落实企业经济责任制,调动企业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石油化工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1997年与1983年相比,中国石化总公司的原油加工能力从9705万吨/年扩大到17875万吨/年,增长84.2%;乙烯生产能力从60.64万吨/年扩大到295.7万吨/年,增长3.88倍;主营业务收入从272.49亿元增加到2364亿元,增长7.7倍;实现利税从99.5亿元增加到316亿元,增长2.2倍。15年累计上缴中央财政21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