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一家石油公司,是1855年成立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的宾夕法尼亚岩石油公司,后来“脱胎”为以勘探和开采石油为主要业务的塞尼卡石油公司(SenecaOilCompany)。
美国东北部的宾夕法尼亚州,有一条河流叫“石油溪”。许多年来,河上漂流着一片片黑糊糊的原油。当地的印地安人在河边挖坑采油,用于给牲畜治病,或点火把照明。1849年,有一个叫塞缪尔·基尔的人把他父亲在石油溪下游的阿勒格尼河边打的盐井中渗出的原油,取样送给了美国化学学会主席詹姆斯·布思教授,在实验室里蒸馏出了可以点灯的煤油。基尔按照布思画的草图,制作出第一台蒸馏釜,开始生产灯用煤油,并按每加仑1.5美元的价格开始出售。随着美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有人琢磨着商业化开采那里的天然石油。1851年,毕业于达特茅斯大学的弗朗西斯·比特利·布鲁尔(FrancisBrewer)博士回到“石油溪”上他的老家泰特斯维尔(Titusville)。布鲁尔雇了一名当地的农民为他挖坑、开沟,把天然油苗冒出来的原油引到大油池里,每天大约可以采集到18加仑(68升)。第一年,他采集的原油大约有1095加仑(4145升),供给他父亲的木材厂做照明和润滑机器。
布鲁尔觉得这种石油可能有更大的用途,就取了一瓶油样,当礼物带回达特茅斯母校去看望老师克罗斯比(Crosby)博士。克罗斯比和达特茅斯化工学院的奥利弗·希伯德(OliverHibbard)对油样进行了分析,发现从中可以提炼出灯油。这年夏末,另一位达特茅斯人,纽约律师乔治·比斯尔(GeorgeH.Bissill)来拜访克罗斯比。克罗斯比给他看油样,告诉他,在这种黑乎乎、臭烘烘的东西里可以提炼出灯用煤油来。比斯尔看出了生财之道,说动了克罗斯比的22岁的儿子艾伯特·克罗斯比,由他出钱,到泰特斯维尔去现场考察,看看有没有商业前景。小克罗斯比并不懂得采矿、炼制,也没有商业经营的经历,但实地考察后,他认为搞石油大有可为。比斯尔听了艾伯特·克罗斯比的汇报,动了心,但是还不放心。他和合伙人乔纳森·埃弗勒斯(JonathonG.Eveleth)亲自来到泰特斯维尔,这是1854年夏天。
乔治·比斯尔和乔纳森·埃弗勒斯考察了石油溪附近几个石油泉,同正在这里雇人挖坑采油的安吉尔(Angier)进行了交谈。安吉尔认为石油产量小,不赚钱。他俩认为有可能把产量搞大,值得一试。他们从老布鲁尔手中买下了泰特斯维尔附近的希巴德(Hibbard)农场,以5000美元的代价,把宾夕法尼亚州西北部的几处天然油苗(露头)全都囊括在手中。他们共同发起,于1854年12月30日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石油公司——纽约宾夕法尼亚岩石油公司(PennsylvaniaRockOilCompanyofNewyork)。要搞石油,就要大量吸收投资。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合伙人共享公司的市值和债务,其他投资人不行,无法吸收其他人的投资。于是,他们只得到另外的投资更自由的地方去办公司。最后选中了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市。这是一个新兴城市,当时只有4万多人口,却有一座知名的大学——耶鲁大学。
公司需要发行股票,但是当时人们对石油还相当缺乏认识,动员人家来购买股票并不容易。比斯尔和埃弗勒斯会见了纽黑文市CitySavings银行的总裁詹姆斯·汤森(JamesTownsend)。汤森表示他可以投资,但是要得到比较可靠的评价,只有达特茅斯大学的化验他不太放心。他们把耶鲁大学教授小本杰明·西里曼请来帮助分析原油。1855年4月16日,小西里曼拿出了报告,结论是:这种来自宾州Venango县的原油,可以炼制出高质量的灯油,而且成本不高,对前景作出了乐观的预测。于是,他们就在康州注册公司,注册资本30万美元,把名称改为康涅狄格宾夕法尼亚岩石油公司。他们三位纽约发起人保持控股,由小西里曼当总裁。
公司开始运营了。吸取前人的教训,挖坑采油的坑挖得深了一些。然而,成本高了,产量却不高。尽管每桶原油卖到20美元,公司却处于亏损状态。1856年,比斯尔在纽约看到一张广告,说基尔灯油的原料来自400英尺地下。他知道基尔搞煤油靠的是盐井中出来的原油,因此他主张用盐井钻机来钻井采油。这又要一大笔钱。比斯尔和埃弗勒斯找到纽黑文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泰南(Tynam),用石油泉的地产作抵押,让泰南出钱在一年之内钻一口井。泰南指出,身为律师,他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土地交易合同上卖方布鲁尔和沃森没有签字,万一他二人死亡,将来是打不清的官司。1857年美国经济不景气。泰南无法履行自己的承诺。土地合同回到了康涅狄格宾州夕法尼亚岩石油公司手中。合同必须赶快补签,而公司董事会里没有人可以去泰特斯维尔。汤森正为此犯愁,遇见了德雷克。爱德温·德雷克(EdwenL.Drake)1819年生于纽约州的格林维尔(Greensville)。他当过轮船上的水手、旅馆的服务员、干货店售货员,代售过火车票,最后成了纽约-纽黑文铁路的列车员。德雷克对泰特斯维尔的石油也很有兴趣。他把毕生的积蓄200美元投入到汤森的石油公司,并成为公司的一名董事,受汤森的派遣,到泰特斯维尔去补签土地合同。这是1857年的12月。德雷克很顺利地办完了事。既然公司要搞石油,他就去现场做了一番调查,实际考察了石油泉,了解为什么产量那么低,然后又专程去匹茨堡附近的井盐区,看人家怎么钻井。回到纽黑文,他向公司领导作了汇报,肯定在那里开采石油大有前途。这时,汤森和他的纽黑文同伴们合伙,于1858年3月23日把公司改组为塞尼卡石油公司。正是这家公司主持了美国第一口油井的钻探,开辟了石油工业的新纪元。那为什么取名塞尼卡呢?因为他们要开发的这个地区,当时是印地安人塞尼卡部落的地盘。1858年5月,德雷克以塞尼卡石油公司“总经理”的身分回到泰特斯维尔,主持那里的勘探和开采。汤森给他来信,信封上写的是“colonelDrake”,从此,当地人都叫他“德雷克上校”。德雷克选中的找油点是1853年布鲁尔雇人挖的出油坑。他加以修复,每天可以出10加仑(37.9升)油。他买来一台6马力的蒸汽机和锅炉,建起了机房,竖起了井架。从8月中旬开始,张罗这件事。他雇用有经验的铁匠威廉·史密斯(WilliamA.Smith)、外号“比利大叔”的钻井队(包括他的两个儿子当助手,女儿给他们烧水做饭)给他打井,日薪2.5美元。直到1859年2月份才开始钻井。钻井进行得并不顺利。所钻的井离石油溪河边只有150英尺,一边钻,一边有水往井里渗流,并把沙子带了进来,用泵抽也不解决问题。德雷克冥思苦想,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来一根10英尺长的铸铁管子,在井上架起木头架子,人工在架子上用大锤把管子往地下打。第一根管子打碎了,接着再打第二根,直到打穿渗水地层。管子成功地封隔了水,使钻井得以继续进行。这就是后来的“下套管”。钻井进展缓慢,平均每天只是3英尺,到年底才钻了不到40英尺,钱已经花掉2490美元。纽黑文的公司再也找不到新的投资。7月间,汤森命令德雷克结账,告诉他塞尼卡石油公司公司不再给钱了,把钻井队辞掉。但德雷克很有信心,“公司不干我干”。他从米德维尔市的银行贷到了500美元,继续钻进。
1859年8月28日,史密斯终于意外地发现井眼里居然有了深褐色的液体。那不是石油吗?他急忙把德雷克叫来。他们安装了手动泵,抽出了原油。这就是美国,也是世界上第一口商业性油井。这里诞生了美国和世界的近代石油工业。而此时我国正值清朝末年,近代工业少几乎是一张白纸。只到1878年,才在台湾苗栗打了一口油井外,而延长油矿直到1907年9月10日才完成钻井,生产原油。塞尼卡石油公司在关键时刻决策错误,放弃了对德雷克的支持,功亏一篑,白干了一场。据说,塞尼卡石油公司的不少人后来转向烟草业了,没能在石油业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