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石油:美国二战中的“国进民退”

   2018-01-22 石油设备网石油小子4040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很少用武力干涉去保护美国在海外的财产。在和平时期,罗斯福政府也放弃了使用武力保护美国海外石油公司的安全。结果,美国政府在制定海外石油公司的政策时,通常是由石油商自已制定。

  国务院新来的“石油顾问”

  美国政府开始考虑制定对外石油政策是从1941年开始的。在1941年,专家就指出,如果没有新的发现,以目前的速度消耗,国内的石油储备量持续不了十四年。很少有权威人士持相同的观点,但是1942年,根据战时石油部门和战时石油公司委员会的研究,显示了自从战争爆发后,石油的产量超过了新的发现。而且,随着战时对石油和石油产品的需求量的增加,新油田的发现逐渐减少。

  尽管已经修改了从1938—1942的可探明储量,可是每年的增加量却在逐渐减少。如果这个趋势继续下去,美国将最终沦为石油进口国。也有一些令人安心的解释,有些人认为,一旦战争结束,扩大的勘探项目发现的石油,会填满已消耗的石油。即使这些勘探项目不能成功,美国的高科技也能够从天然气、页岩和煤中提炼出石油,尽管这些燃料的价格比较高。

  1941年下半年,在经济作战局的赞助下,罗斯福命令华莱士组建对外石油政策委员会,立刻开始从不同的有关机构召集代表,包括国务院、战时和海军部门、海军委员会、租借管理办公室,当然,还有石油协调办公室。华莱士挑选马科斯·绍恩博格(Max Thomburg中)作为委员会的主席,他是石油部门的顾问。除了石油协调办公室,其它机构都派了代表到新的委员会。

  七月,绍恩博格来到国务院,作为石油顾问,他来自于标准石油公司。在他任职期内,没有人怀疑他与大石油公司的亲密关系,因为,他曾经作为石油公司的代表访问国务院七次,国务院的官员把他在石油公司的经历当作宝贵的财富。

  来到国务院后不久,他在石油方面的专长使他很容易建立起了自己的办公室,他所拥有的特殊的石油知识,也使他能够独立工作,全力和其它企图控制对外石油事务的机构作斗争。在国务院,他的作用越来越倾向于制定对外石油政策,这也使他的地位逐渐提升。

  十月,在国家经济顾问菲斯的指导下,绍恩博格开始研究美国的对外石油政策。他的目标是双重的:把美国大石油公司的对外政策统一起来,并且努力使他们的政策和政府的政策保持一致。11月,国家经济顾问菲斯给了绍恩博格一份详细的计划,这份计划是关于美国对外石油政策的研究。

  菲斯主要关注的是美国对外石油政策的长期规划,尽管所获得的信息不能描绘石油政策不得不包含的所有问题,但是该计划却体现了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何利用外国的石油来增加本国的储备量;如何解决战后,美国和英国为了争夺国外的石油而引起的碰撞。

  菲斯没有给出一个清楚的解决办法,但是,他建议增加石油进口,减少国内石油储备的流失,进而减少对国外石油的依赖。他又预测,随着国内石油资源的减少,美国有可能被迫采取一个“越来越激进的对外石油政策来确保国外石油的获得。"

  第二年,绍恩博格积极推进他的这个计划,他宣传菲斯的宏伟蓝图,继续催促他的上司帮助他制定对外石油政策。1942年3月他给副国务卿韦尔斯写信道:“几乎过去了一周,仍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突破,没有为战后的石油经济的发展确定一个很好的方向,现在没有时间再等待了,我们必须制定一个一般模式来指导我们的工作。”

  尽管韦尔斯早就答应了这个计划,但是,绍恩博格仍然很难得到其他部门的回应,因为他们都忙于战时的其他问题。绍恩博格知道,没有他们的参与和批准,他的计划将很难取得成功。当然,他也得到了一些回应,例如李洛埃·斯泰因鲍尔(Leroy Stinebower)的回应。

  李洛埃·斯泰因鲍尔是一个刚毅的经济学家,他是国家经济顾问。他没有和菲斯的分析进行争论,而是接受了其观点:战后将会有世界资源争夺战,美国有必要在国内加强石油的储备。李洛埃·斯泰因鲍尔提出,任何借给英国的石油产品,在战后必须得到以某种方式的偿还。

  但是,李洛埃·斯泰因鲍尔的想法没有得到实现。因为,珍珠港事件之后,罗斯福把租借法案当作一般资源共享的友好合作,并且修改了租借法案中曾经要求英国一定要偿还在战争中用的美国石油。

  李洛埃·斯泰因鲍尔建议,英国必须放弃它在拉丁美洲的一些石油拥有权,由于让人觉得太牵强了,所以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考虑。但是,也有人觉得菲斯的观点太悲观了。菲斯描述战后世界的激烈竞争与他们理解的战争的目的和战争后即将到来的和平是相冲突的,他们的想法和国务院的观点是一致的,战争是为国际原则而战。

  这些原则在大西洋宪章里得到了很好的阐述:它将改变导致战争的经济不平衡,确保在自由贸易和集体安全下的和平。关于石油政策的条款是,希望各个签约国不寻求地域扩张,确保各国都能平等的得到世界贸易和原材料。

  他们认为菲斯没有考虑这些原则,他应该根据大西洋宪章制定一个和谐的对外石油政策。一位商业部门的官员哈里·霍因斯写到:“战后的世界不需要这种激进的石油政策,我们应该制定一个能使世界秩序处于良好状态之中的石油政策。”

  尽管如此,在1942年底,绍恩博格还是得到了一些满意的结果,他开始收集国外石油法律的信息。另外,副国务卿韦尔斯也同意了绍恩博格的建议,把一批石油专家派驻到一些重要的产油国家的外交代表团中去。

  1942年,绍恩博格把他的提案呈递给艾奇逊,他认为美国将会变成一个石油进口国,而且美国石油公司和几个拉丁美洲的产油国的关系还在不断的恶化,美国石油政策应该是继续保持对遍及世界的产油国的强大影响,以此来维护美国的利益和根据美国的理想援助那些弱小的国家,而不是把美国以前和现在在这些地区的强大影响转让给其它的国家。

  石油储备公司的成立

  1943年,并不是一个能够平心静气考虑石油储备的年代,战争的压力使做出一个理性的判断非常困难。运往美军前线三分之二的货船,装的是石油或者石油产品,同时,德国已经侵占了罗马尼亚的石油和俄罗斯最重要的两个产油地,中东的石油好像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

  随着德国的舰队不断地袭击通往美国的船只,加上太平洋的石油又控制在日本的手里,同盟国的石油看来完全要依赖美国的石油。

  1943年三月,菲斯和他的同事认为,国内石油储备量的减少将会危机到美国的安全,因此他们建议成立一个石油储备公司,目的是获取海外的石油。石油储备公司由政府控制,该公司委员会的代表由政府,海军,国内各部门的代表组成。为了强调国务院的重要性,国务院的代表作为主席,所有的行动由国务卿批准。

  石油储备公司的第一个项目就是建议石油储备公司购买阿拉伯的石油。该公司委员会的成员不赞成现在签订石油协议,他们希望和平比较明显的时期再考虑。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国内的石油储备条件需要采取及时的补充:协议将会把大量储备的石油任由政府决定;签订一个协议有可能需要好几年,即使到了那个时候,也不能保证美国能很快的得到国外的石油。

  早在1941年,伊克斯就预计战后石油将会出现短缺,从那时起,他就建议总统购买墨西哥的石油来满足未来的需要。但是,罗斯福不愿意把美国政府牵连进国际冲突中去,拒绝了这个计划。

  1943年,当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要求伊克斯重新提出这个计划时,他认为这是一个获得必须的石油储备的机会。伊克斯向罗斯福总统提交了一份建议,他希望由他建立一个联邦政府机构直接控制石油,他解释,即将到来的石油短缺会威胁到军事力量和国内工业。他介绍了这个公司的功能和成员,他没有提国务院的参与,这个刻意的回避,说明他不喜欢赫尔和他的悲观观点。

  伊克斯在海军部门的同事,也像他一样,希望通过政府购买公司的股票来开发阿拉伯的石油。当海军副部长威廉C·布利特(William· C·Bullitt)告诉罗斯福,逐渐减少的石油储备量和国内的短缺,我们有必要尽可能的寻找石油资源“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关于沙特阿拉伯,他认为英国的阴谋诡计已经威胁到美国所拥有的特许权。布利特认为美国政府应该通过石油储备公司介入沙特阿拉伯,这个公司应该“尽可能的讨价还价,"获得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的控制权,在波斯湾建立一个炼油厂。

  1943年6月8日,在提交给总统的报告中,他们建议创立一个联邦公司来获得国外的石油,尤其是沙特阿拉伯。他们提出了一个新的想法,就是建议公司和伊本.沙特商谈一个新的特许权。

  史汀生后来写道:“没有人再怀疑加强国内石油储备的迫切性,但问题是我们应该采取何种办法和途径来确保我们能够得到石油。”该计划可能会激起大国在世界范围内抢夺石油资源的博弈;可能加深石油公司与产油国民族主义者的冲突;不能保证美国一定可以从中东获得石油.但是,石油蕴藏量最丰富的地区是属于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的,通过购买的方法,希望还是蛮大的。购买石油公司的股份,能够使政府完全地控制蕴藏的石油。

  但是,它最大的不足之处是有可能遭到反对,尤其是国会。在保守派的眼中,政府进入石油业,将会损害自由企业制,会使政府和私人公司发生冲突。再一个,没有人能够知道地下石油确切的数量是多少,也许在政府接受股份之前,石油公司已经把蕴藏的石油开采尽了。

  1943年6月12日,国务卿贝尔纳斯召开了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有伊克斯、菲斯、史汀生以及诺克斯等重要人物,这些人都同意由政府亲自确保国外石油的获得。他们建议在1943年7月份之前,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公司,开发沙特阿拉伯的石油。

  罗斯福同意了这个公司的建立,6月30日,重建财政公司成立。7月份,总统任命伊克斯为主席,并命令委员会立即和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谈判,购买它的全部股票。在伊克斯的领导下,新公司开始着手制定收购计划,赫尔描述道:“政府不但介入沙特阿拉伯的石油产地,而且还会介入其它地方。"这个计划的中心在中东,包括英属的英—伊朗石油公司,建立一条从伊拉克到地中海的石油管道,在英属印度和沙特阿拉伯建立新的炼油厂。

  1943年8月2日,石油储备委员会的代表和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母公司的代表开始谈判。伊克斯参加了前几轮会议,他应总统的要求,要求会议必须秘密举行,以免让阿拉伯和国会紧张。当伊克斯提议石油储备委员会购买他们在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的股份时,他们又惊又怒。伊克斯在日记里写道:“我让他们窒息了”。

  虽然他们很高兴政府已经开始关注沙特阿拉伯,但是他们不愿意出让他们的特许权。根据他们的计划,沙特阿拉伯的石油可以为他们在整个中东地区的炼油厂和市场供应石油,如果卖掉了特许权他们的整个计划都将流产。

  再一个,石油公司害怕卖掉股票将会使伊本·沙特不安,他们和他的关系一直很好,他可能认为这个交易对他的独立是个威胁。更糟糕的是,这种做法有可能刺激英国和俄国在该地区更积极的行动。

  经过三个月的谈判,石油公司不妥协,伊克斯只好开始想其它的办法。伊克斯的第一步是通知石油储备公司停止讨论政府资助在阿拉伯的炼油厂的问题,等到股票购买讨论结束之后再开始讨论。他希望暂停援助修建炼油厂,动摇石油公司的信心,重新获得主动权。

  当然,伊克斯还在想其它的办法,1943年9月份,当海湾石油公司的主席到达华盛顿时,石油储备委员会的代表和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母公司的代表达成了一个协议,石油储备委员会购买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母公司三分之一的股权,在国家出现危机的时候,政府有优先购买公司所有石油的权力,在其它时间里,有购买一半的优先权,政府可以控制生产的速度,避免石油储备濒临耗尽的危险境地。

  作为回报,政府同意给加利福尼亚阿拉伯标准石油公司两千万美元的补偿,援助炼油厂的建造。这个协议看起来对大家都有利,政府得到了石油,石油公司得到了他们想要的支持。

  1943年底,总的可探明储量显示在减少,自从1932年,这还是第一次。美国看来真的要耗尽石油了。1944年海军石油委员会主席写道:“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的石油储备量已不能满足美国战时的需要和和平经济的需要,这个迹象越来越明显。

  “不是所有政府和军事官员都认同他的悲观观点,战争期间美国的石油供给不足,但是,对未来的担忧他们身有同感。战争,强化了石油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随着军事用油的速率的增快,石油协调官伊克斯不禁疑惑美国是不是为了石油将会打“另一场石油战争。”国家经济顾问赫伯特·菲斯也指出,“美国的安全、权力和自由将处于危险之中。”

  1944年5月份,为了确保西半球有足够的石油供应来满足战时的需要或者战后和平是的需求,英美双方认为共同开发中东的石油才是关键,中东是未来世界的石油中心。

  5月份,英美双方代表签定了一个协议。协议的核心部分,是要求签约者和他们的国家在国际性石油贸易中有秩序的开发中东石油资源,都能以公平的价格,在没有歧视的基础上,得到石油。

  总之,1943--1945年期间,在面对石油日益枯竭的严峻形势下,美国的对外石油政策是开发国外的石油市场,加强国内的石油储备,与一些国家共同开发世界的石油资源,尤其与英国共同开发中东的石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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