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