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称,今年起,山西省将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行”的思路,在全省积极稳妥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与传统汽油相比,使用乙醇汽油可有效减少汽车尾气中的碳排放、细颗粒物排放以及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从而改善空气质量。今年将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涉及山西省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城市先期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做好充分准备。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山西省将全面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所有加油站禁止向终端用户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一律改售车用乙醇汽油。
据了解,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已布局国有企业经营的油库18座、加油站1829座和其他经营单位加油站1723座,将进行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和加油站适应性改造。此外,按照自愿原则,鼓励对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车辆进行清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