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临江、临河、临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规模大幅增加,河流和海上危险化学品运输数量急剧增加,江河湖海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风险很高。由于这些水体是开放性区域,一旦发生污染事件,波及范围会非常广,后果影响非常大,应急处置难度很高。
近年来,国家海洋海事系统危险化学品应急力量有了很大发展,各大港口均按标准建设了专业清污队伍,配备了专用应急物资,构成国家水体环境泄漏污染应急处置的主干力量。然而,水体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任务艰巨,仅靠国家力量是不够的,而大型国有企业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具有很强实力,可以作为国家水上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力量的重要补充。如中国石油有专职的溢油应急队伍,不仅承担海上应急职责,还承担内陆各种水体环境溢油应急处置职责,全国11个溢油应急物资储备库可为应急提供最快的物资支援。
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海上和内陆水体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能力建设,有如下三点建议。
一是发挥专职应急队伍专业优势,提升企业初期应急处置能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点是基层和现场,只有实现事故的初期控制,才能实现最高效的应急。但是随着生产安全管理提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概率降低,基层人员既缺乏实战机会,也缺乏专业培训资源的支持,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正好具备这样的能力。专业应急队伍应该更多地融入到企业应急准备工作之中,为企业应急资源储备、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提供专业化支持,努力提高企业生产现场第一时间的初期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积极探索应急救援市场化服务机制,推进专业应急队伍可持续发展。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运营成本极高,如果单靠企业投入,持续性不好,好不容易打造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对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也不高,造成投入不足和资源浪费并存的矛盾。需要探索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应急保障和应急救援有偿化服务的运行机制,拓展应急救援服务领域和功能,提高专业应急队伍自立能力,促进专业应急队伍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溢油应急队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海上大规模溢油事件发生后,海面溢油回收和近海岸溢油防护及清理工作任务量大,常常需要开展国际合作。目前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油轮船东防污染联合会(ITOPF)等组织已经建立了较多国际合作机制,不限于应急处置救援本身,还提供应急技术、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支持,但国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队伍的国际交流合作相对较少,需要进一步提高开放性。
(中国石油安全环保院安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储胜利,本报记者陈东升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