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持续加大对俄罗斯、伊朗和委内瑞拉的制裁力度,美国与几个传统油气资源大国的关系“剑拔弩张”。同时,随着沙特和俄罗斯等达成的“维也纳联盟”(OPEC+)逐步机制化,其对全球油气市场和国际油价走势的影响逐步加大。可以看到,大国博弈、国际矛盾、地缘政治冲突中的“石油因素”在不断增加,大国合作中“石油因素”也在不断增加。石油的“商品属性”没有变化,其“政治属性”却在持续强化。
石油政治,核心是石油权力。产油国国有化运动、跨国油气管道对地区格局和地缘政治的影响、阿拉伯国家拿起“石油武器”抗击西方石油消费大国、华尔街金融大鳄对国际油价的操纵……一系列争夺石油权力的事件,可谓当代国际政治镜鉴。
石油,具有不可再生、分布不均衡的特性,是“现代工业血液”、全球最大宗商品,后来还附加了金融属性。过去的150年中,人类社会发生的重大危机、冲突等,均或多或少有它的影子,石油成为个体或国家实现自身抱负或利益的工具,从而具备了权力。那么,石油权力包括什么?如何衡量石油权力?
1.石油资源(供应)权力
石油资源(供应)权力指一个国家或组织因拥有油气资源,在世界石油市场中具有资源供应的权力。
资源权力的拥有者,第一类是资源国。如上世纪30年代墨西哥石油国有化运动、60年代伴随着民族解放运动而发生的资源国有化、90年代委内瑞拉等拉美国家资源国有化等,让外国投资者(跨国石油公司)深刻领教了资源国石油权力。
第二类是全球油气市场“供给侧”主要玩家。包括OPEC等国际能源组织及油气生产、出口大国。目前,美国、沙特和俄罗斯原油日产量达到1000万桶,既是全球油气生产的“主力军”,又是调解市场供需状况的“机动生产者”,资源权力不可谓不大。
第三类是拥有巨额油气资源的国际大石油公司或国家石油公司。特别是后者权力更大。2007年英国金融时报文章指出,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SaudiAramco)、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中国石油(CNPC)、俄罗斯国家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这7家国家石油公司,已经成为新时代的“石油七姊妹”。这些企业年净收入都在500亿美元以上,对世界油气市场的“五巨头”——埃克森美孚、壳牌、BP、雪佛龙和道达尔——形成了巨大挑战,这恰恰反映了这7家国有石油公司背后所掌控的巨量油气资源带来的权力。
2.石油市场(需求)权力
石油市场(需求)权力指油气需求国(消费国)因巨大的石油消费量而具有的强大市场权力。
长期以来,在中国石油界一直强调的“市场换资源”“市场换技术”等策略,就是利用中国国内巨大的市场机遇,来换取资源和技术。中俄能源合作是典型的“市场换资源”。中俄互补性极强,最近十年的中俄油气合作重大工程,如中俄原油管道、中俄天然气东线管道等,都是“市场换资源”的产物。2018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石油进口国和第一大天然气进口国,除了日益高企的对外依存度引起国人对能源安全的担忧外,中国的市场影响力和话语权也在相应提升。
3.石油输送(通道)权力
石油输送(通道)权力指拥有链接石油资源与市场的中间地带或中间水域的国家,影响石油流向的权力。
长距离跨国油气输送设施(管道)往往能够实质性改变区域性地缘政治格局,这就是石油的通道权,与此相关的还有陆上过境权和海上运输权。
如BTC管线,是从阿塞拜疆的巴库经过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到土耳其杰伊汉港口的原油运输通道,它的建成和运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和土耳其地缘政治格局,俄罗斯失掉了对里海油区“出口阀门”的控制地位,可谓美欧联手“遏制”俄罗斯长期以来霸占里海石油出口垄断地位的一场“翻身仗”。
陆上过境权之争,最典型的是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的“斗气”事件。乌克兰是俄罗斯出口天然气到欧洲的最大过境国。乌克兰以此为要挟,展示其强大的过境国权力。最近十多年,俄乌两国因天然气过境问题发生过3次重大的“斗气”事件。最近几年,随着乌克兰逐步向西方靠拢,以及克里米亚危机的爆发和俄罗斯加速天然气出口的多元化,乌克兰的“通道权力”急剧下降。
海上通道权力之争,当下最热门的是美国和伊朗之间的霍尔木兹海峡之争。去年10月美国首次宣布要将伊朗原油出口“清零”时,伊朗就强硬表态:不排除封锁霍尔木兹海峡的可能性。伊朗有没有能力、敢不敢封锁霍尔木兹海峡暂且不说,但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了伊朗拥有(或部分拥有)对霍尔木兹海峡这一水域的通道权力。
4.石油金融权力
石油金融权力,指凭借发达的金融体系以及对全球金融的影响力,从而对油气交易、油气投融资、油气价格等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石油金融权力的最突出表现是“石油美元”。1945年2月,美国和沙特达成协议:美国为沙特提供安全保护,而沙特为美国提供巨量且廉价的石油。这就是美沙同盟关系的由来,也是“石油美元”的根基。上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元与黄金脱钩,与石油挂钩,“石油美元”展示强大的权力。
石油金融权力还表现在原油期货确定石油“标杆价格”(Benchmarking price、交易基准价格)的权力。
目前,全球有四大原油期货交易平台: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的轻质低硫原油即“西德克萨斯中质油”(WTI)期货,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的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迪拜商品交易所的高硫原油期货,以及新加坡交易所(SGX)的迪拜酸性原油期货。
这四大交易平台决定着全球原油交易与贸易的基准价格,其背后分别是美国、英国、新加坡和迪拜酋长国在占领着全球石油金融权力的制高点。
随着中国经济体量和能源消费量的持续增长,2018年3月26日,上海原油期货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上市交易,中国的石油金融平台正式开始构建。
5.石油技术与管理权力
石油技术与管理权力是发达国家或跨国石油公司,由于拥有先进的石油科技和管理模式经验,而拥有的控制权和领导力。毫无疑问,石油技术与管理权力的拥有者主要是欧美一些大型跨国石油公司。近30年,随着中国及亚洲其他地区国家石油公司纷纷崛起,亚洲国际石油公司开始分享石油的技术与管理权力。
业界有种争论,一种观点认为,与“强大的”资源国政府相比,跨国石油公司是“打工仔”,处于弱势地位。过去数十年,在中东和拉美地区一些产油国的国有化运动过程中,外国投资者表现得非常弱势。另一种观点认为,跨国石油公司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拥有无与伦比的优势,那些把外国石油公司“鲁莽”赶走的资源国政府,不得不在数年后重新把这些外国公司再请回来。说到底,产油国尚不具备单独开采和管理本地石油储量的能力。
这种争论并没有弱化跨国石油公司的权力,恰恰反映了跨国石油公司独特的竞争力。特别是在深水、超深水、非常规油气以及天然气及LNG等新兴业务领域,跨国石油公司的比较优势更为明显,权力更为强悍。
6.石油定价权力
石油定价权力是指由于拥有影响油气供需、技术和金融等方面的能力,而获得的决定石油价格走向的能力。定价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力,是上述所有五种石油权力的“集大成者”,是石油权力的核心。换句话说,定价权是由上述5种石油权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是在不同阶段,这5种权力施加的影响有大有小而已。
历史上看,石油定价权几经易手。从现代石油工业诞生到一战前夕,石油定价权基本上在美国政府和洛克菲勒创建的标准石油公司手里;一战之后到1960年OPEC成立40年间,是“石油七姊妹”的天下,石油定价权主要在美欧7家跨国石油巨头手中;上世纪60年代是一个“混乱”的时期,OPEC成立不久,力量不强,美苏争霸咄咄逼人,石油定价权分散;上世纪70年代,特别是阿拉伯国家在1973年对美国和部分西欧国家发起“石油禁运”,使得人们领教了石油资源权力的厉害,资源权力决定着定价权;上世纪80年代后,石油期货开始展现其巨大影响力,特别是在2008年,石油价格被华尔街的金融炒家炒到了147美元/桶的历史高点。
还有一种凌驾于石油权力至上的“超级权力”,那就是超级大国的超级霸权。冷战时期,自由市场经济世界的石油权力由美国掌控,计划经济世界的石油权力由苏联控制。冷战之后的30年,美国在金融、军事和科技领域的“超级权力”,使其拥有其他国家难以望其项背的石油权力。(本文参考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许勤华教授对“能源权力”的有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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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是“石油权力”不是“煤炭权力”?
为什么人们常提“石油权力”,却很少有人提及同样是能源的“煤炭权力”或“电力权力”?因为石油具备其他能源种类“无与伦比”的特点:
一是石油分布的非均衡性,这就导致全球各国在石油资源上的“几家欢乐几家愁”,而且这种非均衡性是“极端的”,是0和1的关系,也就是说,有的国家石油如海,而有的国家则一滴油也没有。煤炭却不是这样,全球大部分国家多多少少都有些煤炭。
二是在于石油的“流动性”,这一点更重要,如果只是非均衡性,但没有流动性,那么石油是不具备权力的“天赋”的。正是因为石油天然气具有全球流动(有形流动)的能力,才使其权力实现变得可能。这与货币权力有点类似,正是因为货币的流动性,才大大强化了货币的权力。相比而言,作为二次能源的电力,却不兼具石油的非均衡性和流动性。电能虽可以流动,但发电和配电却是每个国家都可以做到的,是均衡的。
延伸阅读
国家实力分为硬实力和软实力。能源实力是国家硬实力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关乎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能源实力有以下几个组成要素:能源资源量包括高储采比的储藏量以及战略和商业储备量;能源供应能力,能源对外依存度的大小决定了国家能源安全的自主性程度;能源进口力,即进口来源的多元化程度和年度进口量;对能源运输主要通道的拥有量,包括铁路、管道和海上运输线以及连接管道的港口与码头等;能源技术的研发力和能源设备的生产力;参与国际能源金融的程度。
摘自许勤华《中国全球能源战略——从能源实力到能源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