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如泉,教授级高级经济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际部综合处处长,
国际能源战略学者。出版《感悟石油》《“一带一路”话石油》《战略十年》
等著作,发表关于海外投资与跨国经营各类文章超百篇。
沙特阿美是全球最大的国家石油公司。2018年,沙特日均石油产量水平1228.7万桶,全部来自沙特阿美公司。近两年,沙特阿美的上市问题一直搅动着全球资本市场的神经,若成功上市,其市值据说将达到2万亿美元,创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公司市值。而阿美石油公司是沙特阿美的前身。研究发现,相对于沙特阿美,阿美石油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在国际关系、国际地缘政治格局中的“石油权力”要比沙特阿美高出一个档次。
“先有老子、后有儿子”,儿子的实力这么强,老子当然也不会差,甚至更强。本质上讲,阿美是一家美国公司,而沙特阿美实际上是一家沙特公司。
阿美石油:4家美国石油巨头组成的“联合作业体”
1933年5月,美国加州标准石油公司(后来的雪佛龙公司)与沙特政府签订石油租让协定后,当年11月它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子公司——加利福利亚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负责开发沙特石油资源。1936年,德克萨斯石油公司(后来的德士古石油)加入。1938年,加州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在沙特发现商业油流。1944年1月31日,正式改称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简称阿美石油公司(Aramco)。1948年,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后来的埃克森)和纽约标准石油(后来的美孚石油)相继加入。自此,阿美公司成为一家由4家石油公司组成的联合财团,总部设在沙特东部、波斯湾沿岸的达兰。1988年,阿美石油公司被沙特政府国有化,公司名称改为沙特阿美石油公司(SaudiAramco)。
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德士古,这些全世界响当当的石油巨头,直到现在,它们依然是美国的第一大(埃克森美孚)和第二大(雪佛龙德士古)石油公司。试想,由这4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其实力想不超群也难,其背后是4家超级石油巨头在支撑,这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联合作业体”和多合作伙伴“公司治理架构”。
可以说,阿美石油公司从一开始便具备了超级实力,有数据为证:1966年6月21日,当时的沙特国王费萨尔访问美国,在与时任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会谈时,费萨尔告诉约翰逊,美国当时在海外最大私有投资企业就是位于沙特的阿美石油公司,其投资额已高达12亿美元。12亿美元,若算上其时间价值,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400亿美元,还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阿美石油公司天生的、无与伦比的公司治理架构和超级实力为它后来在美国政府和沙特王室之间扮演“极其独特”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阿美公司如何与沙特王室“打成一片”
阿美石油公司以“宏伟叙事”征服了沙特王室和其所在的东部省。据《石油文化》(Oil Culture,Ross Barrett, Daniel Worden等著,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2014年)这本书里讲,阿美石油公司成立伊始,就成立了强大的公共关系部(后来也成为阿美公司的“外交部”),雇佣聘请了一批了解当地的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公共关系官员以及律师,为公司在当地的投资与运营编制“宏伟叙事”。
阿美石油公司构建了自己在沙特东部生产作业的“边疆史诗”。公司的地质学家于1933年开始达兰一带找油。在当地贝都因人的帮助下,公司员工(美国人)在探索沙漠寻找财富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个古老落后的部落社会,获得石油发现并有了销售收入后,公司在建筑、农业机械、医疗、通信、工业基础设施等方面主动帮助当地部落,将东部省由原始王国直接带入20世纪。而这些均被美国人纳入了“宏伟叙事”,这一故事是阿美石油公司创立的,并最终成功移植了新的西方价值观。而且,通过这些“宏伟叙事”,阿美公司在沙特的唯一外国石油公司特权地位一直无人能撼动。在上世纪80年代移交给沙特政府之前,阿美一直是沙特唯一外国石油投资者和石油生产商。
通过“叙事”,阿美成功成为沙特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从20世纪30年代一直到70年代,阿美石油公司从特许经营(租让制)开始就精心打造了自己的形象,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为沙特国家建设的合作伙伴。保持与王室及其背后君主制的良好关系是首当其冲的,虽然有人不断质疑阿美石油公司的行为主要是为了掩盖其剥削性,但这种“叙事”对于阿美石油公司与沙特君主制的互动至关重要。
该公司利用其庞大的公共关系部门来构建沙特阿拉伯传统的叙述,并将该公司定位为沙特国家建设的必要合作伙伴。阿美石油公司通过媒体及其他一切必要手段,充分展示公司在阿拉伯世界的建构和沙特利益诉求中的作用。反过来,沙特王室欣赏并鼓励这种叙述,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巩固了王室的统治以及国王不断扩大的领土要求。
且看阿美公司在中东地缘政治和国际关系中的作为
20世纪40~50年代,英国势力在中东地区依然很强,除了沙特,中东其他油气富集区基本被英国和法国掌控。这与沙特国王一心想拓展沙特领土空间、保护其边境利益的战略诉求发生了直接冲突。而阿美石油公司在这一期间周旋于沙特、美国和英国之间,确切地说,是站在了沙特王室这一边,以一己之力助沙特王室一臂之力,成功遏制了英国势力在沙特的扩张,演绎了一家跨国石油公司深度参与国际关系的“神话”。
前面说过,一方面,阿美石油公司通过“叙事”建立了自己的独特地位,旨在将公司定位为沙特国家建设的不二合作伙伴,帮助公司成为沙特发展的催化剂。而且,多年来阿美实际上也是美国的主要外交代表,这就要求它始终要保持警惕,要求它既要代表沙特此类新兴国家利益行事,但又不能得罪母国和英国这样的宗主国。随着冷战的开始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中东利益的不断变化,阿美石油公司的“私人外交”面临许多挑战,有时只能依托美国政府施加影响力。
另一方面,阿美石油公司的高管们在沙特打了一场“艰难的比赛”,试图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安抚英国政府,支持沙特王室,并保护其特许经营权。面对沙特和英国所控制的殖民地在领土问题上的冲突,美国政府选择“中立”,无意去支持沙特而严重刺激英国。这种情况下,阿美石油公司的作用得以显现。其作用主要在于,通过其母公司做美国政府的工作,对政府施加一定的影响力,说服美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沙特的战略诉求。
阿美石油公司的行动起到了作用。乃至1954年,时任英国首相的丘吉尔在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面前抱怨道:“现在,殖民主义已经靠边站了,取而代之的是‘石油主义’,而阿美公司代表了其最强大,最有影响力的世纪代理人。”
阿美石油公司对沙特战略诉求(边界索赔)的外交支持,加上其高超的“叙事”和修辞策略,超越了公司在沙特的“独立石油代理人”地位。尽管在资源国塑造一个积极的形象是一种企业战略,使公司能够合法化其经济、社会和道德角色,但阿美石油公司的所作所为显然不是一家普通外国投资者能够达到的。除了保护其特许经营权和高额的投资利润,它还向外界和沙特国王表达了这样一种意图——只有它才是沙特国家建设和对外事务的最佳合作伙伴。
跨国石油公司是国际关系中重要的“非国家行为体”
阿美石油公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游刃有余地穿行在美国政府和沙特王室之间。但从另一角度看,美国政府和沙特王室“乐见其成”,乐见由阿美石油公司充当两国关系的桥梁。一是阿美公司是“企业行为”,充其量是经济合作,(表面上)不涉及国家主权和两国政治;二是于美国而言,在沙特多一个自己的代言人,而且是掌控沙特最大石油资源的代言人,这比通过军事或其他手段实现在沙特的存在更加稳健,可以将外部敏感性降至最低,而且几乎不需要什么政府成本;三是于沙特而言,拥有一个在政治和领土主权立场上跟自己保持一致的超级跨国石油公司,而且是美国石油公司,对沙特王室而言无异于如虎添翼。再者,阿美石油公司的存在并不像外国军事存在那样涉及让渡主权等敏感性问题。
可以说,在“阿美—美国—沙特”这种“不平衡”的三角关系中,阿美赚到了里子(谋求最大的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服务),而美国政府和沙特王室赚足了面子。
从中还可以看出,阿美石油公司作为“非国家行为体”,虽然不是国家,但胜似国家。其实,在国际关系学界,跨国公司与国际组织等类似,早已被视为国际关系的行为体。试想,当年由美国4大石油巨头组成的“超级联合体”,其实力怎能不强?阿美石油公司有自己的公共关系团队(外交团队),其实力和财力、动用资源的能力、战略决策水平等,与一个主权国家不相上下。
因此,跨国石油公司是响当当的国际关系行为体,这已经屡试不爽。这就像现在的埃克森美孚公司,其在乍得、印尼、赤道几内亚等国运筹帷幄的能力,既能左右资源国政府的能源政策,又能影响美国政府对所在国的外交政策,它们不是国家,但其影响力胜似国家。
结语
阿美公司的“宏伟叙事”本领天下无双,让人由衷佩服。试问,即便现在,中国石油公司海外项目公司有几个聘请历史学家、人类学家为自己“讲故事”的?现实情况是,大多中方海外项目公司均没有专门的公共关系部。其实,公共关系就是“讲故事”。讲好自己的故事,能够被资源国政府和当地民众所接受。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这本书里讲,讲故事、编造宏伟叙事的能力是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最显著的能力。